高原铁路运输智慧管控铁路行业重点实验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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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原铁路运输智慧管控铁路行业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
2023-07-15 点击: 作者: 来源:

1. 本着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创新”的建设运行机制,为鼓励在高原铁路运输智慧管控领域新理论、新思想的诞生和新技术、新方法的发展,加强国内外的学术和人才交流,凝聚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,高原铁路运输智慧管控铁路行业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设立开放课题。

2. 开放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,实验室每年定期发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,重点课题期限为2年,资助金额为2-3万元,一般课题期限通常为1-2年,资助金额为1-2万元。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完成,负责人可申请提前结项。

3. 开放课题申请者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;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(包括硕士或博士研究生)由2名专家推荐,也可提出申请。

4. 申请者须在本实验室课题申请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,填写“高原铁路运输智慧管控铁路行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”一式三份,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寄送至本实验室。

5. 实验室负责组织项目评审。评审委员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,其中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超过半数。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,并通知申请者。

6. 获得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者,在接到资助通知1个月内向实验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并签订课题合同和课题任务书,按计划开始实施。

7. 课题承担人应于课题执行期间按要求向实验室提交研究进展报告。对于重点项目,实验室会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进行中期考核。

8. 课题执行过程中,如须改变或推迟计划,应提前向实验室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执行。未提出申请而改变、推迟研究计划者,实验室将据具体情况对课题负责人进行警告或停止课题执行。

9. 课题结束后三个月内,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提交课题结题需要的材料,实验室组织对课题的验收。无故逾期不按要求进行课题验收者,将取消其今后的申请资格。具体结题必备条件如下:

(1)研究期限1年:项目结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①作为第一作者在B类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,或在C类刊物发表论文2篇,且论文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;

②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B类以上专利授权1项,或C类专利授权2项;

③作为第一作者在C类刊物发表论文1篇,且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C类专利授权1项。

(2)研究期限2年:项目结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①作为第一作者在B类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,或在C类刊物发表论文3篇,且论文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;

②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B类以上专利授权1项且作为第一作者在C类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(论文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),或C类专利授权3项;

③作为第一作者在C类刊物发表论文2篇(论文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)且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C类专利授权1项。

10. 课题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下取得的成果,由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。

11.实验室研究人员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对所完成的专著、学术论文、专利、软件等研究成果均应署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。合作单位结项时要求:重点实验室成员为第一作者,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或者重点实验室成员为通信作者,重点实验室为第二单位。实验室署名的标准中文名称为“高原铁路运输智慧管控铁路行业重点实验室”。若未署名其科研成果将不计入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成果统计范畴,而且将不支持本人的结题计划。

12. 开放课题项目结题后,实验室将对优秀研究成果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或技术鉴定,颁发优秀成果证书,并对项目承担者进行奖励。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申请者。

13. 课题经批准后,按计划分年度拨款,当年余下的经费可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。

14.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如下:设备费、资料费、专利费、论文发表费、会议费、差旅费、劳务费等。课题经费需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及预算执行。

15.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、抄袭等学术腐败行为,本实验室有权追回所资助的经费。如果对本实验室的声誉造成损害,本实验室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。

16.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本实验室,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2023年4月20日